坚定信心 抢抓机遇 深化改革
全面开创全区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
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4月21日)
马麟
各位理事、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委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下面,我代表区社理事会做工作报告。请各位理事审议,并请各位监事提出意见。
一、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的工作部署,突出主题主线,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联合社职能转变,全力推进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保持了全年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系统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自身实力和为农牧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增长态势。2013年,全系统完成商品购销总额574亿元,同比增长17.1%,其中:商品购进总额275亿元,同比增长19%;商品销售收入299亿元,同比增长15.5%。上缴国家税费总额2.1亿元,同比增长5.2%。社会贡献总额10.3亿元,同比增长16%。实现利润总额4.9亿元,同比增长19.5%。全系统资产总额达到125.6亿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52.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8%和20.4%。2013年度,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
(二)“新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农牧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以内蒙古农资公司为龙头,整合盟市、旗县和基层组织农资经营网络资源,加快推进区域农资配送中心和终端网点建设,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和乡村覆盖率。农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立足县域农牧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市场建设规划,整合系统内外资源,重点在大宗鲜活农畜产品主产区、主销区和集散地参与产地批发市场和区域性集散市场建设。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以加盟连锁为主要形式,以区域配送中心为依托,按照“原有门店改造一批,开发闲置资产购买、租赁一批,招商引资联建一批,销售大户加盟一批、规范完善提高一批”的工作思路,进行乡镇连锁超市和乡村综合服务社等农村牧区零售终端的改造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按照“政府积极引导,社区作为载体,市场机制运行”的原则,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推进区域集散市场、综合加工利用基地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的升级改造。截至2013年末,全系统发展农资、日用消费品等连锁经营企业159个,连锁配送中心253个;县及县以下连锁门店10489个,当年新增801个。发展各类农畜产品经营企业148个、农畜产品经营网点1327个,建设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48个,实现市场交易额28亿元,同比增长8.5%。培育再生资源经营企业25个,回收网点434个。2013年,全系统完成农牧业生产资料销售额84.6亿元,同比增长5.5%;农畜产品购进总额87.3亿元,同比增长27.6%;日用消费品零售额138亿元,同比增长22.4%;再生资源购销总额9.7亿元,同比下降27.8%。目前,通过“新网工程”四大网络实现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分别占到全系统相关指标的90.4%和89.9%。农资供应和大宗农畜产品经营业务始终保持重要地位。
(三)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全系统按照县域经济发展和行业扶贫规划要求,以完善组织体系、强化经营服务功能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基层组织建设。一是按照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域布局改造重组基层供销合作社414个,发展经营网点 1740个,完成商品销售收入78.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5%和34%,基层供销合作社整体经营状况持续向好,服务带动能力和县域流通网络建设中的节点作用进一步增强。二是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牧户”的发展模式,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5671个,占到全区专业合作社总数的15.2%,经营服务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服务多个领域,合作方式由单一的商品流通向生产加工、土地流转、资金互助等多种生产要素合作的方式转变。全系统拥有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的专业合作社448个,拥有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368个,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万元以上、与供销合作社有产权连接的全国供销总社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2个,赤峰、兴安盟部分旗县供销合作社牵头成立了4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合作社的品牌化培育、联合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三是采取自建、与村委会共建、与能人大户联建等方式,发展乡村综合服务社3476个,当年新增280个,在乡村的覆盖率逐年提高。2013年,全系统联结带动农牧民82.5万户,约占全区农牧户总数的28%,帮助农牧民实现收入33.9亿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带动能力和为农牧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
(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逐步深化。全系统以项目为载体,以产权为纽带,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为重点,加快社有企业改造重组与联合社会资本新建的步伐。截至2013年底,全系统拥有旗县级以上社有企业487个,其中:全资、控股企业192个;参股企业213个;开放办社企业82个,全资控股企业及参股企业数量同比分别增长12.9%和26.8%。培育发展了一批农牧业龙头企业。全系统现有全国供销总社级重点龙头企业26家,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3家,2013年分别新增15家和13家;销售收入超亿元的社有企业由2012年的27家增加到2013年的35家。围绕产业整合、资源掌控和品牌提升战略,一批社有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总量迅速扩张,企业的联合合作取得新进展。内蒙古农资公司积极开展与总社有关直属企业的股权、业务合作,加快推进与盟市、旗县农资经营企业的资源整合,全年销售规模提高到17.6亿元,连锁合作范围扩大到12个盟市的所有农业旗县区,位列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排名20位。内蒙古牧王畜产品公司、绿泰源农产品开发公司在巩固主营业务的同时,加大与社会企业的股权合作,组建成立实体化运营公司,拓展粮食物流新兴市场。内蒙古润创冷链物流公司依托优质的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引进中高端商户,拓展自营与合作经营业务范围,资产规模和经济效益稳步提升。2013年,全系统旗县级以上社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8亿元,利润总额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9%和16.2%。
(五)联合社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联合社组织管理体系逐步理顺。全区93个旗县级供销合作社中,除多伦县供销合作社实行企业化管理外,有75个旗县社已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有14个旗县社自治区人社厅原则同意申报补批、列入参照范围,待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后正式发文予以确定;其余3个旗县社正在申请办理中。二是各级联合社机关分类改革有序推进。按照自治区编办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盟市级供销合作社分类工作基本完成,列为公益一类。三是旗县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有了较大的调整。随着地方党委政府换届工作的开展,有近四分之一的旗县级供销合作社主任进行了调整,一批年富力强、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供销合作社,增添了供销合作社干部队伍的新鲜活力。四是人员培训工作得到加强。组织开展了对全区旗县级供销合作社主任的全员集中培训。举办了“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知识培训班。开展了合作经济管理师和农产品经纪人资格认证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组织建设的行业指导力度。组织全区12个盟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和业务科长参加了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推进会,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现场参观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系统基层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了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二十佳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十佳综合服务社”的创建、评选、表彰活动。协调自治区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改造重组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指导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重组和新建一批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服务功能齐全、与农牧民联系紧密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六是发挥系统行业协会为农牧服务新平台的作用。组织召开了内蒙古农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涉及12个盟市、近100个旗县区的800个农畜产品流通经纪组织和个人。目前,全系统领办的各类行业协会达到1137个,会员总数11.7万人,其中既有农牧民、种养殖大户,也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产业涉及农资、农畜产品、烟花爆竹、茶叶、再生资源等传统业务及网上营销、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目前,自治区冷链物流协会、自治区食用菌协会、自治区鲜活农畜产品流通协会也进入了积极的筹备阶段。
(六)薄弱贫困旗县供销合作社帮扶工作扎实推进。根据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部署,编制完成了《内蒙古供销合作社2013年至2017年帮扶贫困旗县供销合作社建设规划》,并纳入了自治区总体扶贫开发规划。建立了区社领导和职能处室分工负责、对口联系帮扶38个旗县级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机制。2013年,全系统共向联系帮扶旗县投入建设项目资金3.09亿元,建设项目51个,其中,中央和自治区“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入财政扶持资金6626万元,占到全区“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持资金总数的39%,比《规划》中财政扶持资金数额增加2831万元,改造建设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0个,旗县级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送中心18个,旗县级再生资源交易市场8个;支持58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项目建设和公益性服务。在此基础上,区社还将9个旗县级供销合作社确立为工作联系点,并组织相关处室开展了对口联系帮扶工作。
(七)整风肃纪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区社直属系统认真开展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将区社直属系统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按照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教育实践活动指定的必读书目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学习。通过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员干部写心得体会、我的群众观学习大讨论等“六个一”活动,增强了学习的实效性。二是查找出了影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活动期间,召开了区社机关处级干部、离退休干部、公司经理和职工群众不同层面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在直属系统干部群众中组织开展了“一人一谏”征求意见活动,收集归纳意见和建议220条,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事关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区社成立了汇特投资公司投资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项目建设上不科学、不合理的投资得到清理规范。经多方协调沟通,多年来内蒙古经贸学校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区社机关会议活动费、公务接待费、车辆配置及运行费用等支出明显下降。四是成功召开了区社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了谈心活动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受到自治区分管主席和督导组的表扬和肯定。五是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制定了《区社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从党组决策机制、直属出资企业综合业绩考核、项目申报审核、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联合社建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明确了整改落实任务书和时间表,用制度保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的开展。2013年,区社修订完善原有工作制度9项,新出台工作制度10项,拟制定出台的工作制度23项。
总体看,在全国经济增长明显减速、我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2013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经济依然保持了平稳发展的势头,成绩来之不易。这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供销总社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奋力拼搏和开拓创新。在此,我代表区社领导班子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系统改革发展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和问题:一是系统整体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经济规模偏小,盈利水平不高;二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尚不到位,新兴业务拓展缓慢,传统主营业务增速下滑,系统联合合作尚没有形成规模优势;三是基层合作经济组织薄弱和空白面比较大,经济实力不强,与农牧民之间没有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四是人员结构不合理,职业经理人和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缺乏;五是发展资金瓶颈制约突出,社有企业基本建设得不到项目贷款,在为农牧服务中政策性资金和信贷资金的支持不足;六是区社直属企业管理方式还很传统,改革空间比较大;七是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设需要全面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步伐
新形势下国家和自治区的大政方针及具体工作部署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对农业农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决定》在“鼓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部分明确提出了“三个允许”,即: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201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依托供销合作社等组织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今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4〕7号)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单列一条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围绕农牧民生产生活,大力开展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服务;以‘新网工程’建设为抓手,提升农村牧区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以旗县级联合社及基层供销合作社为重点,密切与农牧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大力发展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引导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些政策措施对于供销合作社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必须抓好贯彻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自身的改革发展。
2014年,全区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的工作部署以及“改造自我、服务农牧民”的总要求,突出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和农牧业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坚持“一个宗旨”,兼顾“两个效益”,发挥“三个力量”,建设“四个体系”,加快建成具有完善组织体系和规模优势、体现政策导向、为农牧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
坚持“一个宗旨”,即:坚持为“三农三牧”服务宗旨。
兼顾“两个效益”,即: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发挥“三个力量”,即:发挥农牧民专业合作带动力量、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力量、农村牧区现代流通主导力量。
建设“四个体系”,即:建设联合社组织管理体系、基层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社有企业实体经济体系、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三、2014年重点工作
(一)以体现综合服务为重点,强化联合社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一要积极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按照全国供销总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结合内蒙古实际,区社将选择基础条件好、代表性较强的地区先行试点,重点在构建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方面进行探索和推进。同时,鼓励各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结合实际,在创新基层组织改造建设途径,密切与农牧民的联系;培育发展社有龙头企业,提升县域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推进联合社职能转变,建设面向农牧民和合作社的公共服务平台;密切供销合作社各层级之间的有机联系,推进供销合作社与社有资产运营实体一体化;开展农村牧区合作金融等方面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总结经验,适时推开。赤峰市作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改革发展联系点,要在综合改革试点中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要加强对行业工作的组织指导。各级联合社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加强顶层设计和谋划,制定完善行业发展战略。建立系统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加强对系统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采取针对性工作举措,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指导社有企业以股份制改造为手段,吸纳多元投资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加快联合发展步伐,提升经济实力和龙头带动作用。指导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加大重组新建力度,推进组织创新和经营服务创新,密切与农牧民的联系,扩大服务覆盖面,成为新时期为农牧服务的主要终端和载体。以健全体系、扩大覆盖面、完善功能为重点,抓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农村牧区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全面实施品牌战略,以产品、服务、管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为支撑,推动系统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双提升。完善行业综合业绩考评制度,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系统监事会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三要搭建上下贯通的服务平台。构建以资产和股本为纽带、系统上下联合发展的利益连接机制。对于社有企业和基层组织获得的“新网工程”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由同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持有,并以股本的形式投入到项目主体中,参与经营管理。建立上级供销合作社反哺基层机制。区社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从本级社有资产收益中划出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的重组新建,并委托各旗县供销合作社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区社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有条件的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也要参照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不断扩大资金规模。推动不同层级供销合作社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业务合作,逐步密切各级联合社之间的组织联系和经济联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发挥为农牧服务平台作用。
四要扎实推进薄弱贫困旗县供销合作社帮扶工作。落实《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行业扶贫规划》,完善区社机关和直属单位联系帮扶工作制度和督查落实机制。按照5年内每个旗县级供销合作社建设1个县域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1个农资与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中心、1个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发展2个以上的全国供销总社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嘎查村级综合服务社实现对苏木乡镇、嘎查村全覆盖的任务要求,分年度推进帮扶工作任务的落实。区社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乡村综合超市和配送中心以及专业合作社公益性服务等项目资金。盟市、旗县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协调地方政府在用地、税收、资金等政策上给予支持。
(二)以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
一要改造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以苏木乡镇为基本单元,采取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公司制等多种组织形式,遵循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经济运行规则,分类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选择有实力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提升农牧民的入社比率和参与度,率先办成真正的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明晰产权、盘活资产、吸收农牧民入社入股等方式,推进资产少、实力弱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拓展与“三农三牧”关联度高的业务,尽快增强发展实力。对已经转为民营或职工个人经营的网点,通过加盟经营的方式纳入基层供销合作社连锁经营服务体系,成为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牧区的购销服务网络终端。引进农牧民能人和农牧民经纪人领办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联合与合作。积极探索基层供销合作社收益分配实行按股分红和按交易额“二次返利”的制度。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基层供销合作社网点布局规划和设立组建的审查工作。2014年全系统重组新建100家以上基层供销合作社。
二要加快建设乡村综合服务社(乡村综合超市)。按照全国供销总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标准和自治区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的任务要求,遵循“党委政府支持、供销合作社主办、各方面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资源,加快乡村综合服务社(乡村综合超市)的建设步伐。开展综合服务社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主动承接相关涉农部门在基层的服务,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管理规范的综合服务社,成为新时期农村牧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2014年,全系统新建800家以上乡村综合服务社。
三要着力提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围绕地方特色产业积极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基地,提高专业合作社产品的商品率。引导专业合作社开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畜产品认证,推进特色农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识和原产地保护,提高合作社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组织系统内外大型超市、批发市场与专业合作社建立直接采购关系,推进“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强化对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探索在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中持有一定股份,建立紧密的产权联系,增强供销合作社对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探索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信担保公司、资金互助社的途径和方式,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开展资金互助合作。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建设要求,区社将在3年内重点支持旗县供销合作社培育发展全国供销总社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14年,全系统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5%以上。
(三)以提升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社有企业实体经济体系建设
一要做大做强本级社有企业。区社直属出资企业要打破层级和地区界限,以资本为纽带,推进系统资源整合和网络拓展,提升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内蒙古农资公司要加快推进“农资为主,高效多元”的产业结构转型和以农业生产服务为核心的营销转型,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内蒙古牧王畜产品公司要做好毛绒、牛羊肉、油脂油料、饲草料、粮食等业务板块的资源整合,加快组建牧王投资控股集团。内蒙古绿泰源农产品开发公司在做好边销茶、烟花爆竹等传统业务的同时,加大绿色农畜产品经营规模,拓展实体门店与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对接融合,打造内蒙古名优特农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内蒙古润创冷链物流公司要提升现有资产综合利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和业务合作范围,抓紧筹建农畜产品交易和仓储物流中心。内蒙古铉力和再生资源开发公司要加快推进电子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步伐,联系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整合利用系统内外市场资源,带动中西部地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
二要培育发展盟市、旗县社有企业。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源和所获得的项目扶持资金,以股份制为主要组织形式,推进企业并购、产权重组、社会资本引进、经营者和职工持股等多种方式的改革,提升规模与实力,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发展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流通主导产业,积极拓展现代物流、合作金融等新型产业,大力发展连锁配送经营,加快县域网络建设和布局,成为全系统开拓农村牧区市场的重要依托和有效载体。
三要加快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创新。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能定位和权责分配,建立有效的决策制衡机制。探索建立社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社有资本经营收益核算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投资、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规章制度,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对企业的审计监督,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收入分配和薪酬激励制度,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
四要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牧户”的产销对接模式,引导农牧民开展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建立“二次返利”机制,密切与农牧民和合作社的利益联系。
2014年,全系统重点打造3个销售收入超亿元的社有企业,10个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县域社有龙头企业;系统的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县域配送中心、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覆盖30%的旗县区。
(四)以“新网工程”建设为抓手,强化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优化流通网络布局,培育壮大流通主体,改善基础设施,创新流通方式,提升供销合作社农村牧区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加强与商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与乡村综合服务社作为“十个全覆盖”的整体任务来推进。同时,要承担起3年内建设30个连锁配送中心的任务。2014年,全系统要建设10个以上的农资和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中心。
加快发展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继续推进县域农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和改造终端配送网络,努力提升市场份额。以自治区农资集团为龙头,以“规范管理、规范品牌、规范标准”为重点,健全完善配送功能、信息功能、科技服务功能,调整业务结构,扩大农药、农机、种业等业务规模,构建差异化营销体系。加大对系统农资经营资源的优化整合,加强对上游资源的掌控,提高与生产企业的议价能力,强化农资供应主渠道地位。
加快发展农畜产品现代购销网络。以内蒙古牧王畜产品公司、绿泰源农产品开发公司、润创冷链物流公司和盟市、旗县现有农畜产品经营企业为主体,整合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经营服务设施和闲置场地,改造与新建并举,加快推进以旗县区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发展农畜产品电子商务、连锁配送等现代交易方式,提升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参与公益性农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任务,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市场控制力、能够承担政府调控任务的重要力量。加快北京·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广场建设进度,统筹全区优质农畜产品资源,形成埠外农畜产品展销窗口,参与推进我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
加快发展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培育和建设以县域为基础的区域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经济实力较强、条件成熟的旗县社采取自建模式;经济实力一般、不具备条件的靠强联大建设;经济实力较弱、没有条件的采取加盟社会其他配送中心的形式建设,解决农牧民消费不安全、不便利的问题。加强便民连锁超市建设。坚持新建、改建、扩建相结合,自建、合建、租建相统一,加快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的进度,分3年完成乡村综合超市全覆盖的建设任务,打造农村牧区流通服务网络终端。
加快发展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再生资源经营领域要加快推进在全区主要经济区域的产业布局,加强龙头企业、收购网点和集散交易市场建设,提升市场占有率。加快推进以再生资源企业为龙头,以农村牧区、城乡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以集散市场为核心,以加工利用为目的,以物流园区为平台的“五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逐步形成供销合作社从回收、分拣、加工到循环利用的完整产业链。
(五)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实施“人才强社”战略为切入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大力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强社”战略。认真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坚持民主办社,按期召开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以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践行宗旨为根本,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内容,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改进领导作风为重点,加强各级联合社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探索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制度,推进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推进开放办社,通过公开选拔、招聘等多种方式,吸纳农畜产品经纪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发挥内蒙古经贸学校等系统内教育资源优势,加大对供销合作社企业和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力度,推进机关干部上派下挂制度,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综合运用区社直属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快转变联合社机关行政化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和激励竞争、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调查研究,完善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强化为基层组织和社有企业的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志们,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让我们坚定信心,勇于开拓,敢于创新,扎实工作,满怀激情地投入到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中,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