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会计事务专业(原会计专业)开设于1979年,2015年获批自治区教育厅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017年获批自治区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近十年来,学生专业技能大赛成绩在自治区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一)专业名称
会计事务(730301))
(二)入学要求
1.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纹身、体貌端正。
2.参加面试、笔试。
(三)基本学制
全日制三年(2+1)
(四)学历提升
1.可参加高职单招(3+3)考试,进入全日制统招大专院校学习,接续专业有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等。
2、可参加对口高考,进入全日制统招本科院校学习,接续专业有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工商管理等。
(五)职业面向
主要面向各类中小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核算员、会计助理、出纳员、会计信息录入员、财经文员、收银员等工作。
(六)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课。
本专业实习实训包含:入学教育、军训(1周)、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毕业教育等。
学校实行“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结业考试制度,考试合格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参加全国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者可同时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证》,同时可考取《普通话证》。
本专业建有校内财会综合实训中心、校企共建财会专业实习基地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多个。实施“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财经素养,能够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等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七)毕业要求
1.掌握规定课程所学知识,日常表现良好,课程考试及德育考核合格;
2.掌握财经基本技能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达标测试;
3.取得财会类“1+X”证书中任意一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助理会计师资格证》、《普通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