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科: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制定学期教学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要根据教材,授课专业、学情等有针对性地拟定教学计划。专业科要做好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的分析研讨工作,给予相应的指导,确定学期教学授课计划。
二、对任课教师学期教学授课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给出相应的综合评价。见附表
三、 教学计划的检查和审核
一是各专业科对教师学期教学授课计划进行检查审核后,报教学工作部审核备案;二是教学督导科按照工作程序依据教师学期教学授课计划组织抽查其执行情况,汇总后按月公布检查结果。
附件:《内蒙古经贸学校学期教学授课计划检查评价表》
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附表授课计划检查表.xls